Posts Tagged ‘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

在買方市場中如何賣出您的房子

買方市場就是當房地產市場有利於買方的時候,市場上有很多求售的房子,買氣卻不旺,買方可以慢慢的、嚴格的挑選自己想要的房子,價錢也可以出得低一點,賣方多半會耐心的回覆每一個正式的出價。如果這個時候您想要將您的房子推出來賣,您應該做哪些事讓您的房子儘快賣出呢? 第一件事當然是選擇一位有經驗而且信用好的經紀人,請參考我的文章“賣方如何選擇經紀人”,讓經紀人為您的房屋做的市場評估及對附近售屋的狀況分析,定出合理的售價。 接下來屋主就要對屋況下功夫,一般來說,賣房子有四個最重要的條件,市場,地點,屋況,價格。前面兩個條件是無法由屋主改變的,後面兩個條件就是屋主可以按照自己的能力及衡量售屋的進度來改變的。 在房屋開始出售之前改善屋況是非常必要的,除了外觀要盡力讓來參觀的人都覺得合理清潔,屋內的傢俱物品要儘量減少,對於超過10年屋齡的房子,我都會強烈建議屋主先做驗屋(Inspection),以便瞭解房屋的各種系統(如暖氣,空調,供電,排水)和家電,屋頂,外牆等等,不但可作為填寫屋況說明書(Property Disclosure Statement)的依據,還可以做為修繕的重點及擬定售價的參考,如果屋主根據驗屋的結果先將房屋的缺陷做好改善,更是不用擔心買方在價格談好之後,利用驗屋的結果來要求減價。所以除了更新地板或地毯,更新家電和傢俱,刷新牆壁,這些改善屋況的工作不可少,售屋之前驗屋是非常重要的。 價格是另外一個屋主可以控制的售屋條件,也是能否很快賣得掉房屋的關鍵因素,既然屋主是在買方市場的時候上市求售,屋主必須要有心理準備,價格越有競爭力,越能賣得快,一旦決定要賣就要密切關注市場的狀況,而且要求經紀人提供資料來比較分析並聽從經紀人的建議儘快的調整價格,千萬不要自己認為應該賣多少錢就要求經紀人按照這個價錢來賣,許多房屋的定價不符合市場的情況造成上市之後幾個月都拿不到一個買方的出價(Offer),屋主還堅持原來的價格,結果是拖延許久,經紀人也不再努力,最終只好下市,這樣的結果不但耽誤了時機,雙方所投入的時間和精力都是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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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B.C.省簽署房地產買賣合約時對買賣雙方的建議

如果您正準備要進行一份卑詩省房地產的買賣合約(通常也就是在買方要出價時),在合約中加上一些必須滿足的條件可以讓雙方在合約真正完成之前對於這件交易有較為謹慎的考慮,也可以請教其他專業人士。而當買方解除這些條件後,合約就確定了而且雙方都必須要完成它。 所有的房地產買賣合約都必須是書面的,否則只是討論而已,並無執行效力,卑詩省的法律禁止房地產的經紀人進行口頭合約的談判。 當您在合約上簽名之後,除非合約附有在完成之前必須滿足的其他條件,否則您不可以反悔而決定不完成它。所以買方應該在合約中包含以下的條件: 1. 財務條件:意思是買方必須和銀行或貸款經紀人討論是否需要貸款(按揭)。銀行會要確認這個房地產的合理估價等於或接近您已經談好的價格。買方的房地產經紀人可以協助買方和銀行或貸款經紀人見面。買方一定要從他的貸款銀行那兒確認在加拿大境內將會有足夠的錢來完成合約。 2. 驗屋條件:房地產經紀人不是這個房地產的主人,因此也不可能熟悉任何一個可能存在的問題。這包含了機械設備(暖氣設備、熱水爐、空調等等),結構問題,水管問題(供水及排水)最後還有屋頂的情況。雖然屋主必須提供一份房屋情況說明文件(PDS),它可能只是盡他們所知而非保證房屋沒有任何問題,為了保護雙方,我們建議買賣雙方讓一位專家來仔細的檢驗房屋,可以讓買家知道有關房屋的完整的資訊。 3. 審核文件條件:這包含房地產權證明文件,建築圖(如果還存在),保固文件,測量圖,房屋情況說明文件(PDS),對所有交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房地產(如公寓、城市屋等),買方必須事先得到住戶管理規章、物業管理公司提出來的財務報告與年度預算、至少兩年的住戶管理委員會的會議記錄與全體住戶年度會議記錄。房地產經紀人會協助買方得到這些文件,一般來說是由賣方支付文件的費用。而房地產經紀人並不是建築或財務專家不能從文件中解讀這個房屋是否存在問題,買方必須小心閱讀這些文件,必要時需請教專業人士如如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工程師。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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